去年底,东莞住建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一份重要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住房建设的通知》,文件通知:自2019年12月31日起,要求全市暂停以农民宅基地个人或联户建设农民安居房的审批工作。
2019年12月31日的暂停文件曾提到:“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建设的在建农民安居房,准予按原批准内容继续实施建设;”“已批未建的农民安居房,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重新核定后方可实施建设。”

昨天,东莞住建局表示,“2019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通过镇街农民房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建设的,可以继续建。”并表示,如果已经批准但被阻止建设的,村民可以联系东莞住建局进行协调处理。
东莞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项工作完成之后,就可以重启恢复报建了,预计会是十月份。

扫描下面二维码,关注“热点东莞”
在对话框回复“自建房”,查看详细自建房政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