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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两个五年”入户办理指南
2021年05月06日 11:06   浏览:2041   来源:东莞便民信息

两个五年入户(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只是入户东莞的其中一种方式,入户东莞还有人才入户,投靠入户等方式。两个五年入户不会因为人才入户新政的实行而取消(两个五年入户政策有效期到2023年10月14日)。没有哪种入户方式比较好的说法,都只是入户方式方式,最终结果就是入户东莞,没有区别。



满足两个条件就能入户

根据文件,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的非莞户籍居民,可申请入户东莞:

1、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

2、在我市正常参保,且在我市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


解读:居住证和参保都是计算累计时间,中间断过没关系,累计满5年即可。除了这两个条件外,没有其他任何条件了,年龄没有限制,学历没有限制,有没有房都没关系,是否违法计划生育也没有限制…(如果想入户的,哪怕社保居住证为零,从今天开始准备,5年后就能成功入户了。)


自己落户,配偶小孩也可以迁过来

文件中提到,“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可随迁。”就是说,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满足条件就可以申请,然后老婆(老公)以及未满18岁的子女可以随迁过来东莞。


申请落户地点

如果满足了上面两个条件,那么落户落在东莞哪里呢?

申请人有自有房产的(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须向房产所在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提出申请,并将户口迁入至自有房产中;


申请人无自有房产的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提出申请,并将户口迁到工作单位集体户,如工作单位无集体户的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提出申请,并将户口迁到镇街(园区)新型社区。



“两个五年”入户办理指南



按照东莞最新的“两个五年”入户政策,居住证累计满五年,同时社保累计满五年,就能申请入户东莞,不限年龄、不限学历、不限有没有房产、不限是否超生!父亲或者母亲中只要有一方达到这个要求,就能申请入户,然后把孩子的户口一起迁过来。(如何办理居住证,在“我们的东莞”微信对话框回复“ 居住证 ”查看。)


办理条件

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及在我市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可申请入户我市,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可随迁。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7〕24号);

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8〕18号);

4、《关于印发<东莞市公安局东莞市社会保障局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实施细则>的通知》(东公[2018]894号)。



所需材料


(一)基本要求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


(二)基本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其它情形及需提供的材料

3、随迁人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的不用提供。验原件);

4、随迁人居民户口簿(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5、结婚证(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6、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申请人离婚且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7、随迁人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登记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8、亲属关系材料(申请人入户配偶或子女房产的,需提供亲属关系材料(包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公证、独生子女证、收养证、收养公证、公证部门亲属关系公证、能清楚反映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9、产权人身份证号码、房产权证编号(或购房合同编号)(迁入自有房产的提供,用于查询入户地址信息。房产所有权为两人或以上共有的,申请人须在房产信息核查结果上签写“本人已征得房产共有人XXX同意入户该房产,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0、集体户口本扉页(申请人在市内无自有房产需入户工作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入户地集体户口本扉页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在市内无自有房产且工作单位无集体户,入户工作所在地镇街(园区)新型社区集体户的,免提供本项依据材料。));

11、《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及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材料(申请人属养老保险在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参保的省直属企业员工的,由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打印)。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到实施机关受理窗口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二)实施机关现场受理,并在8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相关提示

(一)经实施机关批准同意办理后,申请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90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放弃入户申请。

(二)获取《准予迁入证明》(实施机关出具之日起有效期40天)后,申请人在有效期内到原户籍地实施机关办理户口迁出业务。

(三)获取《户口迁移证》(迁出地公安机关出具之日起有效期30天)后,申请人在有效期内到入户地实施机关办理入户手续。

(四)补充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内;特殊情况需要调查核实的,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情况特别复杂的,可以延长到5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五)自有房产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房产。

申请人有自有房产的须将户口迁入至自有房产中;申请人无自有房产的将户口迁到工作单位集体户,如工作单位无集体户的将户口迁到工作单位所在镇街(园区)新型社区。


办理时限

8个工作日


办理窗口

1、入户地镇街(园区)户政办证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大朗、凤岗、塘厦、谢岗、清溪、桥头、横沥、企石、石排、茶山下午14:30-17:30);

周六: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收费说明

不收费                         


常见问题


1、问:如何理解“在我市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


答:是指正在我市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所有参保险种状态显示为“参保缴费”,养老保险参保月数显示已经有60个月。一次性缴费是指:在申请人自行打印的《参保人险种缴费明细表》中“缴费方式”一栏可查看,一般显示“正常缴费”或“一次性缴费”。


2、问:稳定居住就业入户,申请人是否有年龄限制?


答: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的,可申请入户我市:(1)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2)在我市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可随迁。


3、问:暂住证的年限可以累计到入户条件中的居住证年限吗?


答:办理稳定居住就业入户的,需要持有东莞核发的广东省居住证累计时间满5年,以前东莞的暂住证的登记时限是不计算在内的。


4、问:申请人无自有房产且工作单位无集体户,参保地和实际工作地不在同一个镇街,应在哪个镇街办理入户?


 答:在我市没有房产的,向单位所在镇街提出入户申请,单位所在镇街以社保系统核查的缴存单位所在镇街为准。


5、问:两个5年随迁小孩满了16周岁未满18周岁,除了提供身份证外,还需要在校证明或是居住证吗?


答:不用。


6、问:配偶或子女随迁需提供居住证吗?


答:不用。


7、问:满双五但4年前因销售假药被拘留三个月,可以申请入户吗?


答:可以。稳定居住就业迁入作为普惠政策,不审核申请人包括随迁人的犯罪记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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