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我市办理居住登记后居住满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首次办理及续签免费,因遗失、损坏等原因造成需要补办的,需收取20元工本费。
首次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的,10个工作日
延期续签:当场完结
补办换证:10个工作日
居住证有效期多久?
应该怎么续期?
什么时候可以续期?
居住证有效期
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居住证满1年之日前1个月后的持证人可以申请居住证续期。
现场续期办理指引
持证人应在居住证有效期满之日前1个月后,带以下资料到居住地附近的派出所或警务区办理签注手续:
一、原居住证;
二、在窗口如实填写《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三、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四、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五、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不需与居住地址证明材料重复提供),连续就读证明等材料。
1、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以下其中一项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
(2)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2、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以下其中一项资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3)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以连续就读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以下其中一项资料:
(1)学生证;
(2)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网上续期办理指引 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进行办理,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进入“粤省事”小程序,左上角定位到东莞市,找到“户政(治安)”栏目,选择“签注居住证”办理事项,按照指引进行办理即可。 重要提醒: 在录入居住地址时,尽量选择“标准地址”,这样系统会自动选择辖区派出所;录入为非“标准地址”,则需要自行选择辖区派出所,如选择不正确,将作退回处理,并通过“粤省事”公众号告知。 申请人需在小程序提交电子资料后,经后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持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前往居住地派出所或警务室受理窗口办理签注手续,重新擦写居住证的有效期限。 办理时限、费用 办理时限:符合条件,当场办理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公安机关当场为其擦写居住证。擦写后,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办理费用:免费办理 居住证相关咨询电话 0769-22835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