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接种新冠疫苗后48小时内不能做核酸检测。
2. 愿检尽检人员采样,须持粤核酸常规采样-愿检尽检(自费)采样码,并提前截图保存;应检尽检人员采样,须持粤核酸大规模核酸筛查采样码,并提前截图保存。
3. 粤康码为“红码”的,请及时向属地村(社区)报告,由属地社区“三人小组”核查并落实相应防疫措施。
4.请参与核酸检测的市民戴好口罩,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测温、查看粤康码、行程卡,扫葵花码等有关工作,有序排队等候,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


8月15日企石新冠疫苗接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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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接种地点
三、注意事项
1. 避免空腹(建议带点面包、饼干等小点心)、劳累,在自然放松的状态下接种疫苗。
2. 接种新冠疫苗后48小时内不得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3. 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提前准备好粤康码和行程卡、携带身份证件。
4. 穿宽松衣物,便于露出接种部位。接种前一日应保证充足休息,避免饮酒。慢病人群不是禁忌人群,若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要保持规律服药。
5. 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信息。存在以下情况不能接种新冠疫苗:对疫苗或疫苗成分过敏者;患急性疾病者;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者;正在发热者等。
6. 如患有高血压、糖尿病、肾病、甲亢等慢性疾病的,请携带本人就诊病历,若现场医生评估不适合接种的,应暂缓接种。
7. 接种后须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如出现不适,请及时告知留观现场的工作人员。
8. 天气多变,注意保暖,建议带上饮用水及雨伞,现场配合工作人员安排。
9. 因停车位少,尽量接送前往接种点,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严格遵守现场秩序,违反相关规定或不服从现场管理造成后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咨询电话
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30-17:30
1. 企石医院:0769-86726555
2. 企石社卫中心:0769-86726933
3. 企石镇卫健局:0769-86661033

请各位市民
保持安全距离、正确佩戴口罩
在工作人员引导下
有序进行新冠疫苗接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