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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8亿元起!企石这块地使用权将出让!
2020年04月23日 11:29   浏览:786   来源:东莞便民信息
4月23日

小编从东莞市公共资源中心了解到

企石这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将出让

挂牌起始时间为5月14日

 一起来看看!




宗地的基本情况、主要规划指标


(一)宗地位置:企石镇江边村;

(二)宗地范围:平面界址点以宗地图为准,宗地竖向界限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证号:规字第2019-27-1010号)规定为准;

(三)出让面积:115921.75 ㎡ 

(四)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R2 二类居住用地); 

(五)规划容积率:R:1.0<R≤3.0;

(六)规划建筑密度:M:≤28%; 

(七)土地开发程度: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 ; 

(八)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实景图





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2020066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1、该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地块上有企石镇上江站10KV江南线#4塔至#19塔10KV线路穿过,该高压线路需进行迁改,目前企石镇人民政府已完成该 高压线路迁改方案设计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且已征得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同意,企石镇人民政府承诺该于2020年4月底前完成该线路的迁改工作,线路迁改工程及相关费 用由企石镇人民政府负责及承担,按现状出让;2、成交后30日内由企石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51000万元人民币。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金(即地价款,含保证金)须为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


(三)规划建设要求:1.地块竞得人须按规字第2019-27-1010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2.该地块的开发建设期为3年,宗地建设项目在2021年7月2日前开工,在2024 年7月2日前竣工。


(四)竞得人须在宗地内无偿配建独立占地面积不少于6300平方米(要求独立设置出入口)的21班幼儿园及其车位,竞得人要按照《东莞市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执行,配套教育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企石镇人民政府。


(五)在竞价过程中,若竞买申请人的最高报价不超过(即小于等于)最高限制地价452095万元时,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 竞得人入选人及成交地价款;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竞买的,交易系统暂停报价,转为通过网上终次报价方式确定竞得入选人。终次报价区间为452095万元至453095万元,以终次报价中最接近所有终次报价平均价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其所报的终次价格为成交价。


(六)竞得人须在宗地挂牌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先与企石镇人民政府签订《东莞市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履约监 管协议》(由企石镇人民政府监管),再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报 名,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但是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 的除外:①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②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确认)。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 下简称“交易网”)(https:// ggzy.dg.gov.cn/)进行。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网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缴纳保证 金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17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2020年5月14日9:00至2020年5月28日 10:00 。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 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30日,分1期支付, 即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 30 天内付清所有成 交地价款。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 (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020WR012 号地块 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 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等。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5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 10% 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六、联系方式 

(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268号测绘大厦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26983912


(二)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交易中心

联系人:韩小姐   联系电话:28330611  

交易系统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28330619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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