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7月16日)11点36分,深圳口岸发布官微发布了“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由香港经深港口岸入境人员防控措施的通告”。
通告
为妥善应对近期香港新冠肺炎疫情变化,保障经深港口岸入境人员的安全健康和通关秩序,经粤港双方沟通协商,现通告如下:
自2020年7月17日上午10:00时起,由香港经深港口岸入境人员入境时必须持有香港特区政府认可的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并接受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经批准豁免入境隔离的重要公务商务人员、跨境货车司机、跨境学生以及符合粤港两地隔离医学观察互认政策的人员,继续执行现行规定。
特此通告。
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0年7月16日
4月26日,深圳口岸发布曾发布疫情防控部署的消息:
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自4月28日8时起,经深圳口岸入境人员,均需在深圳市就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请各位旅客提前做好准备。
4月30日发布的通报中声明:自4月28日8时起,从香港经口岸入境深圳的普通旅客,将不区分目的地,就地在深圳市区安排自费集中隔离14天。
昨晚最新通告则多了“入境时必须持有香港特区政府认可的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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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东莞阳光网
